巴塞尔协议核心资本充足率,巴塞尔协议核心资本充足率要求
巴塞尔协议III要求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是多少?
1、核心资本充足率。2010年巴塞尔协议三强化了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待新标准实施后,商业银行总资本充足率应达到百分之10点5。巴塞尔协议是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在全球范围内主要的银行资本和风险监管标准,巴塞尔委员会由来自13个国家的银行监管当局组成,是国际清算银行的四个常务委员会之一。
2、年《巴塞尔协议III》: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宣布,各方代表就《巴塞尔协议III》的内容达成一致。根据这项协议,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将由目前的4%上调到6%,同时计提5%的防护缓冲资本和不高于5%的反周期准备资本,这样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可达到5%-11%。
3、月12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宣布了《巴塞尔协议III》的新修订内容。该协议规定,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将从4%提升至6%,并新增5%的防护缓冲资本和不超过5%的反周期准备资本,使得核心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可达5%-11%。
4、差异有:依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3),《办法》参考巴塞尔Ⅲ的规定,将资本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二级资本充足率和全部资本充足率为5%、6%、7%;比巴塞尔Ⅲ的要求5%、6%、8%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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